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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广告“涉网页版奇迹MU私服嫌违法”,然后呢?

作者: 经典奇迹网页版 来源:www.53ART.org.cn 发布时间:20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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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也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金斗寻宝”、“冬虫夏草胶囊”等广告榜上有名,侯耀华、李金斗等明星涉嫌违法。

  这些违法广告的营销方式令人几乎要笑场。比如“白送”的“虎符兵印大阅兵纪念宝玺”。只要观众打过电话,对方就会天天追着你问啥时要,名义上的免费其实还需缴纳一笔5000元的工本费。夸大其词的宣传、来历不明的数据、极尽煽情的表达,明星名人挣的不过就是如王林大师杂耍般的钱。

  早在2008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公布过一组调查数据:80%的消费者认为电视购物广告存在虚假和不实之处;69%的消费者认为现阶段通过电视购物方式消费并不安全;99%的消费者没有在电视购物广告中看到完整的经销企业名称和地址。狂轰滥炸的专题节目式广告,打鸡血似的电视购物广告……口碑如何,“疗效”怎样,早就是个连段子都懒得理的话题了。消协炮轰完了,消费者跳脚完了,,奈何它们宛若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明知违法而堂皇违法。遗憾的是,法律的牙齿却迟迟没有秀出来。

  灭这些广告,真是非要等新《广告法》出手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对广告市场的宽纵,对广告秩序的漠视,伤害的绝不只是消费者。2014年,我国广告经营总额超过5600亿元人民币,广告经营单位达54万余户,从业人员270多万,广告市场的规模已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广告业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市场再大,没有法纪、没有秩序,就成了肉搏的丛林。眼下的广告市场究竟混沌到了何种地步,下面这些数字足以窥斑见豹:监测数据显示,新《广告法》公布后,8月份全国违法广告条数比4月份减少15528条,下降72%;违法广告条次减少46283条次,下降80.2%;违法广告时长减少17728小时,下降86.5%。

  明星名人违法广告,是消解法律权威的利器。眼下,“涉嫌违法”的认定固然很客气,更重要的是,指摘之后怎么办?徒法难以自行,而如果法律对之的态度,永远停留在“性质界定”阶段,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破窗效应下的违法广告,还能刹得住车吗?从这个层面来说,新《广告法》是否“史上最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基本的法理与罚则,究竟能不能在典型案例中落到实处。

  还有个细节值得注意:最近,邓超出任某电器旗下的产品经理,早前汪峰宣布投资开发一个耳机品牌并担任产品经理,羽泉则加盟某牛奶品牌任合伙人……明星如此“跨界”,究竟是变相代言还是才智爆棚?这个现象值得警惕。新法如何管住广告乱象,如何严防规避行为,这些问题也许比较遥远,倒不妨,看看十大典型案例的下场,起码也能测试新法的诚意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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