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郝淑霞)17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七部门将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以规范住房租赁交易行为,严厉打击侵害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至11月期间实施。实施期间,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中介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以及出租住房情况调查摸底,对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依法查处整治中发现的乱象及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将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要依法从严惩处并计入信用记录。
重点整治中介哪些乱象?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2、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3、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4、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5、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6、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7、以及违反住房租赁租住标准搞“非法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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