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万科佛山业主此次的遭遇,法律界人士表示,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一方面万科开发商存在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问题;而另一方面,购房者也未尽审查义务,自身也负有一定责任。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雍岗律师表示,根据万科业主提供的信息和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在万科金域中央这个项目中,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甚至可能存在违规、违法建设等问题。
窦雍岗指出,开发商通过宣传、承诺和诱导等行为销售楼宇,业主相信他们的宣传和承诺,进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业主履行支付购房款等义务,开发商履行交付符合宣传和承诺的楼宇等义务,违反约定即构成违约。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指出:“就本案来说,变更建筑物的原有规划设计功能,将办商业公用房改造为住宅销售是万科公司所为,公司的违规改建责任不可推卸。当然,客观地说,购房者也未尽审查义务,合同第三条明确载明商品房用途为办公用房,仍然签字购买,自身也有责任。”
张茂荣同时建议购房者,为避免被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为某项特定目的购房(如名校学位等),应要求销售代表出具承诺函,并保留其身份证明(销售代表都是临时的,时过境迁,可能会离职,涉诉后开发商可能否认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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