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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付费”到SF奇迹页游底算不算是年轻人的“权(2)

作者: 经典奇迹网页版 来源:www.53ART.org.cn 发布时间:201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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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能会想到之前咪蒙推出过一款号称“3 年不加薪 50% 就退款”的付费职场课。不过,就像普通人很难搞懂的保险条款一样,如何触发这个退款条件,想必也会有很多学问可讲,比如加薪是否要排除通胀因素,企业裁员是否要算买家的“自身问题”或者“不可抗力”等等。

  换句话说,这些人发展到做社群,搞类似“精神控制”一样的价值观统一,几乎是必然的。而科学精神归根结底,还是要不断怀疑,要“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而不是盲目追随。

  (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7567200/answer/564164627 )

  如果说评价标准不是“它帮我升职加薪了”而是“我自己心里觉得好就是好”,那这种知识付费,和传销在评价体系上就没有任何区别。

  这也就是前述孙旭阳文章中提到的“以满足安全感和尊贵感促成交易”。说白了就是安慰剂,多少有点效用,但实际上冷暖自知。

  与其说“听他们的中年人越多,权健们的市场越小”,还不如说随随便便就能“信什么什么”的人越少,权健们的市场越小。

“知识付费”到SF奇迹页游底算不算是年轻人的“权

  什么才算是作恶?

  以得到为代表的知识付费产品,赚钱之余吞噬了不少“国民总时间”,对年轻人而言,时间可能比金钱更宝贵。

  但是,也有人指出,不管是青年人的知识付费,还是中老年人的投资骗局,考虑到他们沉闷无味,没有追求的生活中,因此加入了一段轰轰烈烈,有理想,有追求的美妙时光,你就说他们是花了钱买了陪伴,买了自我满足,似乎也没啥问题啊。

  的确,评价是否作恶的光谱比较模糊,不是非黑即白的。那么有什么简单易懂的标准可以用作判断此类产品的社会影响是否积极正面呢?

  这里提供一个个人观点,就是可以看学员/客户购买或者信仰所付出的总代价,是否超出了他/她的承受能力。如果极限压榨,以致倾家荡产,那就是恶;如果“小赌怡情”,愿赌服输,那就不算。

  所以,当部分知识付费者开始卖会爆雷的 P2P 的那一瞬间,可以说一只脚就踏进了作恶的门槛。

  很多人把罗振宇、吴晓波们奉为“精神教主”,而正是对这部分缺乏分辨能力的新鲜人卖 P2P ,轻变奇迹私服,加上类“精神控制”的加成,明显超越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几乎是注定要造就购买者的人生悲剧。

  当初那些“校园贷”、“套路贷”的新闻出来,每一条都看得人直发抖。航通社读者们多数也许长期浸泡在丰富的资讯环境里,具备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而恰好是那些涉世不深,没有社会经验的人,越是不应该骗的,越容易上钩。

  暴雷的 P2P 毁掉了一部分人的贪婪梦想,但更是赚了另一些人的救命钱,血汗钱。那些学生、青年人抠牙缝省下来的钱,你怎么忍心去骗呢?

  哪怕说这个用户群是大数据筛选出来的,难道就可以免责?更不用说,在有口碑的公众号和知识付费产品中,依靠平台声誉捆绑背书,正是属于“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性的结果。

  如何防范悲剧重演

  罗振宇和吴晓波卖的 P2P 有风险,要么不卖,要么不针对特定人群卖,要么给出醒目得足以打醒糊涂人的风险提示。这三点会影响到广告效果和平台声誉,所以他们一个都没有做。

  从 1989 年,影星李默然为“三九胃泰”做宣传,开明星代言之先河,到郭德纲代言“藏密排油”出事,明星、名人代言产品的潜在风险,是否应该担责等问题,已经有过非常充分的讨论。

  到了新媒体时代,跟以前相比涌现的新问题,在于越来越无孔不入,难以辨别的植入式广告。

  曾有分析指出,进入新一年,广告主将会越来越“难伺候”,他们要求自己的产品要和付费文章的所有部分自然、无缝的整合,不再接受之前“抖机灵”的“结尾神转折”式文案,不再容忍哪怕是一点点正文和广告之间的区分和割裂。

  ( https://mp.weixin.qq.com/s/JIIyu9ppHAYlcICEz1ZZ9Q )

  从而,新媒体在为产品做背书的时候,也许目标针对的那些读者并不知道,其实文章作者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过这个产品,更可能只是一个非常程式化的合作,甚至都不一定需要团队创始人亲自过问,由底下的 BD(商务合作)员工来促成即可。

  之前的判例可能会说,我们假设开设广告位的报纸、电视台等,并没有义务去成为全行业的专家,去评判广告产品的前途和风险;它只需要证明在接这个广告的当时,广告主拥有合法的资质就可以了。

  然而不同于报纸、电视、网站广告条等相对固定,可区分的广告位,植入式广告和实际文本难以分辨,甚至还有联名销售 IP 衍生品的做法,就比如“贝米钱包”赞助的书和酒。

  这就更进一步的增加了权威“背书”的意味,将整个平台的信誉,同广告主的产品紧紧捆绑在一起,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

  由于深度植入广告“透支”了平台信誉,并且制作过程就要求平台要更深入地参与,所以过去的“避风港”原则,也可能不一定适用。

  现在的广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呼唤一个足够鲜明的区分,以及足够醒目的风险提示。只是,如果没有政府牵头制定行业标准,谁自愿坚守这个原则,谁家广告就卖不出高价钱。

  2016 年底,香港金融管理局对电视媒体频繁出现的放贷广告提出监管指引,要求在广告播放中加一句“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意为:先确定你能还上钱,再去借钱)的风险警示。

  根据研究机构慧科统计,相关措施实施后,有关贷款、抵押和信用卡的广告的确减少了很多,市民对借贷的关注自然跟着减少。社交媒体上有关借贷的曝光量和负面评论都有所减少,甚至也降低了个人破产率。

  ( https://medium.com/@Beyonddata/d56f83a8e5df )

  看来,这种强迫广告提供风险警示的“脏活累活”,靠不得行业自律,恐怕只有期待有关部门扛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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