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副市长所说的这些情况,对于许多居住在北京的人来说,并不陌生,按照规定,大型犬不能在城区豢养,但狗主人却毫无顾忌,在公共场所溜狗,狗随地大小便的情况也很普遍,这让很多市民不胜其扰,最严重的是,一些溜狗的人并没有按规定拴狗链、戴犬套,这让许多市民在自己家的小区散步,都不得不小心翼翼。
吉林:“我们对溜犬是有规定的,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溜犬的时候没有遵守这个规定,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等这些问题比较突出,一部分市民意见很大,媒体也有很多反映,犬扰民、犬伤人的问题也是时有发生的。”
据北京市卫生部门的统计,今年1-9月份,因为犬伤人到医院打狂犬疫苗的有将近11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在北大人民医院的急诊外科,记者就看到了许多前来注射狂犬疫苗的市民。
北京市民:“本来我们街坊还说不用打的,后来自己大夫说还是打了安全,要是真是染上那个,死亡率是100%,我说打吧,就是两个小道,有两小印。”
记者:“是您自己家养的?”
北京市民:“不是,街坊的。”
记者:“你呢?”
北京市民:“我穿个拖鞋,完了我晾衣服,正好进门,它那狗就蹲门口,汪地一口咬这了。”
人民医院急诊外科主任王传林告诉记者,每天来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新发病例就有不少。
北大人民医院急诊外科主任王传林:“每天有20多例,夏天的时候特别多,夏天一般有35到40例左右。”
在人民医院创伤骨科,记者还见到了这样一位老人,她是被大型犬咬伤后送进医院的,至今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半个多月,在老人的嘴上,被狗抓挠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
北大人民医院创伤科主治大夫薛峰:“是咬的,摔倒之后把这个股骨径这个地方摔断了。”
记者:“还有别处的伤口吗?”
薛峰:“伤口有很多处,口,唇,再一个就是胸部,还有就是这条胳膊骨折部位,两个很深的牙印。”
老太太女婿:“我看见那狗扯着她的胳膊,撕扯着。爪子在身上。”
老人的女婿告诉记者,岳母就是被这家的狗咬伤的,从事发到现在,狗的主人还没有对此事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天晚上,记者随着老人的女婿再次找到狗主人协商医药费的问题,没想到却听到了这样的回答。
伤人犬主人:“你们说咬就咬了呗。”
记者:“咬了该怎么办呢?”
伤人犬主人:“咬了该怎么办往后再说,这不是在医院养着吗,养着去吧。”
被狗咬伤怎么办?狗主人究竟承担多大的责任?记者查了一些资料,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如果狗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狗的主人往往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便这只狗属于无证豢养或者没有按规定进行免疫,也很难让狗主人承担刑事责任。
于泓源:“已经连续出现了几起大型犬伤人,咬人很重,我们也对这个养犬人、单位
犬没收,进行罚款,丰台万泉寺养犬人还予以刑事拘留,这也是近几年第一次。“
尽管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拴狗链,戴犬套,不许宠物随地便溺”,但如果违反了这样的条款该怎样处罚,养犬规定中并没有实施细则,这也造成了狗主人的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事实上,现有规定能否成功解决狗患的问题,是否应该在惩治方面加大力度,这已经成为市民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在北京市养犬整治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记者听到,北京副市长吉林反复强调要“加大查处力度”。
吉林:“严格执法、严格检查,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
限制养犬 治标不治本
从1995年开始,北京市人大通过了《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规定宠物犬需缴纳管理费,第一年5000元,以后每年2000元。而200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一规定作了修改,并将规定更名为《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管理费也调整为第一年1000元,以后每年500元,据了解,当初在修改的时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曾经对养犬的问题进行过深入讨论,我们的记者采访了参与2003年修改养犬规定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平,一起来听听他对现在北京的狗患以及如何治理狗患怎么看。
记者:“梁主任,您好,我们知道您曾经参与过审议通过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那么在这次审议的时候,委员们就是严格限制养犬,禁止养犬还是严格管理这个措施有过一番争论,当时您的观点是什么样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平:“我这个审议时的观点,我很赞成市政府提出的这个法规草案,整个法规立法的这个指导思想,我是同意的,我觉得对北京市民养犬啊,应该有一种宽容的态度。”
记者:“为什么您会提出这样的观点呢?”
梁平:“我认为它是一种私权,私权它就是说公民个人的自己的权利,他可以养犬,他也可以不养犬,这个选择权完全在他个人,这个东西,政府不能干涉,政府不能说叫老百姓必须养,也不能规定不能养。”
记者:“那么怎么在既保护私权的前提下,又维护公共权益,它会是一个难题吗?”
梁平:“私权行使的过程当中,它不能妨害公权,不能妨害老百姓,其他群众的一些根本利益。”
记者:“如果是要危害他人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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