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消除劣Ⅴ类水体行动,加快补齐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建成区及镇街污水处理率;完善城北、江心洲、城东等污水收集系统配套管网,有效解决污水收集干管高水位运行问题;推进建制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建制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每年新建211个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规划布点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河道排口整治和行业监管,摸清家底、登记造册,进行规范化排口整治和运营管理,有效解决污水收集干管高水位运行问题,确保城市建成区河道排口污水不下河,河水不倒灌,行洪不阻水,雨天少溢流。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同步开展雨污分流建成片区的“回头看”;全面开展雨污管网排查整改,解决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问题。规范处置生活污泥,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三)综合治理入江支流
实施金川河、外秦淮河、北十里长沟等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推进金川河、外秦淮河、北十里长沟流域污水主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系统收集能力;研究实施分散处理及污水厂提标扩建工程,实现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沿河、过河污水管及节点井排查与修复,开展污水系统管网检测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全面治理河流湖泊污染
实施省控入江河流断面水质提升领导挂钩负责制,构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长江流域控制单元划分和管理体系。重点围绕石臼湖、固城湖、秦淮河等主要湖河,开展河湖水库水生态修复与水污染防治,改善水质和景观,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安全。全面完成入江(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到2020年,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
(五)加强太湖流域综合整治
落实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省下达的“治太”任务。严格控制太湖流域总磷、总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太湖流域涉水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的各项规定。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到2020年,太湖流域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90%,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80%,建成区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
(六)强化工业废水治理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整治,完成电镀、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等行业企业达标整治。治理工业集聚区废水,完成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表面处理中心等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推进化工园区水污染治理,建立化工园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执行接管排放限值、严控进水水质,防止特征污染物对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的冲击;落实化工园废水排放企业自行监测。全面排查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情况和废水排放情况,完善和提升所有企业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建立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园区公用事业公司和化工产业转型发展管理办公室四级联防联控机制;完成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废水提标优化改造,完成31家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严禁企业采用罐车转运任何废水。推进化工园区老大厂片区生活污水截流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厂居混杂区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设施。
(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巩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和搬迁成果,引导畜禽养殖向适养区转移;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的规模养殖场(户),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户)治理率达到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巩固石臼湖、固城湖网围整治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实施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创建,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推广有机肥使用,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创建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确保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八)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加快老旧船舶淘汰,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商用、渔业船舶,到2020年,现有船舶全部完成达标改造,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强制内河船舶危险化学品洗舱水全部上岸处置,杜绝内河船舶化学品洗舱水跨境水上运转;海船满足海上排放洗舱水条件的,可将洗舱水带至海上排放。专项整治长江水域三无船舶。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等污染收集处理设施的新建或升级改造,到2020年,全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达标率达到100%,散货码头中水回收利用率不低于80%,全市港口全部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建设。
(九)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
完成天井洼填埋场封场,推进水阁填埋场封场,轿子山填埋场作为应急填埋设施规范管理;完成水阁、轿子山、天井洼填埋场雨、污水系统建设工程,开展填埋场稳定性评估及地下水水质监测。按省要求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改造任务,新建加油站一律采用双层罐。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堆放场地、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逐步摸清底数、强化预防污染、严控污染风险、扩大修复试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以固体废物严控增量、削减存量为重点推进固废污染防治,确保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一)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对2017年底前已收储且尚未出让的有色金属冶炼、石化、焦化、电镀、制革等原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受特殊因素限制尚不具备调查条件的,完成风险筛查分级工作;经土壤环境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的,落实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并结合地块运作时序,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污染来源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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