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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12)

作者: 经典奇迹网页版 来源:www.53ART.org.cn 发布时间: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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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处置,加强监管。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加强管理,明确环保局、固废管理机构、环保监察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建立监管体系,加大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检查力度;市卫生部门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暂存环节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分类、包装、暂存指导手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分类、包装方式及暂存场所,提高区、县卫生部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小诊所等医疗废物的收集,扩建医废处理中心,处理规模16000t/a;确保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烟气达标排放,加大其产生的粉尘、烧后残渣以及污泥处置的监控力度,医废处置率100%。

提高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监控医疗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各个过程,实施信息共享与交换,提高医疗废物管理体系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处置设施技术水平和自控系统水平,与管理部门控制系统连通,实现在线显示和监测。

(4)农业固体废物

重视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并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推广适合的农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和推广农业固体废物(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

(五)噪声污染防治

1. 规划目标

各功能区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噪声扰民问题明显缓解,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2. 主要指标

——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标;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2类区标准。

3. 重点任务

(1)开展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噪声源监管

调整和优化昆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进行调整和补充。调整和扩充噪声环境功能区范围,编制县区及重要乡镇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对未进行噪声功能区划的郊县、乡村开展相关工作;增设和完善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加大对噪声源的监管力度。 

(2)开展噪声综合治理

强化城市噪声污染防治与监管。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进入园区。强化施工噪声管理;执行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污染防控。加强交通噪声综合防治,重点加强地铁、高架道路、铁路沿线噪声敏感区路段隔声屏障建设。优化城市机动车禁鸣区,落实禁鸣措施。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强化餐饮、娱乐、健身、超市等服务业噪声源监管,加大生活噪声社会化管理力度。

(3)完善噪声投诉与处理工作机制

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加强宣传教育,解决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设立噪声投诉热线,制定污染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承办机构,设置专人专职完成投诉办理,妥善处置。

(4)开展“宁静小区”创建活动

鼓励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创建单位设立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公用设施采取减噪措施,禁止设置高音喇叭和机动车鸣笛,摩托车夜间进出小区熄火推行,居民室内装修控制作业时间,居民在室内播放音乐、演奏乐器及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适当控制音量,有防止饲养宠物产生噪声的措施。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 规划目标

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基本农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等生态问题得到遏制,局部区域生态退化趋势得到扭转;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湿地保护面积逐步扩大,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基本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分布均衡的城乡绿地系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加强,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 主要指标

——森林覆盖率≥52.0%;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m2/人;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

——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24.6%。

3. 重点任务

(1)优化国土开发空间

加强市域土地利用与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两核一极两区六廊”空间开发格局。到2020年,农用地保持在164万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3万公顷左右。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区规划,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与布局。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形成“一核五轴,三层多心”、“中心城区—二级城市—三级城市(镇)—重点镇—一般镇”五级配置的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划定城市增长边界,依法严格用途管制,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控制新增用地总量,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城中村”改造,规范市场和旧城改造后土地利用。控制主城人口规模,引导人口转移和合理分布。

稳定农用地空间。合理布局农用地空间,保护耕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划定13个基本农田集中区,明确基本农田集中区保护边界,禁止侵占和破坏基本农田。到2020年,耕地面积保持在59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480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0万亩左右。

集聚工商用地空间。构筑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安石公路、昆楚、昆石高速东西横轴和昆玉、昆曲、嵩待、龙东格公路为南北纵轴产业布局。完善商业网点建设规划,旅游产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挖掘可利用和未利用土地资源。

保障生态用地空间。分区域进行重点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开发,构建和保护“一片、一环、两带、五廊、七河、多节点”景观自然生态格局、生态安全格局,维系区域生态系统良好状态。实施生态恢复与修复工程,保护与建设大型生态绿地,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2)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三屏两区一带”生态安全保障格局,加强滇池、阳宗海、青水海、普渡河、南盘江、牛栏江、小江天然湿地,35条入滇河流、天然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主城面山“五采区”、生态隔离带“禁建区”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和修复;控制侵占城市生态绿地,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2018年底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水平,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追究的红线管控体系。统筹协调各项国土空间开发及建设规划,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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