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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3)

作者: 经典奇迹网页版 来源:www.53ART.org.cn 发布时间: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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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建成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及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完成《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调查,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医疗废物及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100%,处置医疗废物47685.26t;处理利用工业危险废物3085673t,其中综合利用2710193t,处置375480t。

6. 加强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7个县级和市级环境监测站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提升。按照国家、省对环境要素监测的标准及要求,完成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通过《昆明市环境质量月报》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加大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控管理,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每周对连入监控平台的15个地表水、11个空气、30个噪声自动站联网数据进行分析统计,依法发布。

成立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局、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及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加强和完善环境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处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放射源、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分级监管。

(二)“十二五”环境质量状况

十二五时期,昆明市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各环境要素质量稳中有升,生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1. 地表水环境质量

(1)湖泊

滇池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5.85,为中度富营养。外海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2.4,为中度富营养,超Ⅳ类水的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草海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9.3,为中度富营养,超Ⅴ类水的因子为总氮、化学需氧量。

阳宗海水质为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0.8,属中度富营养,超过目标水质Ⅲ类的污染因子为砷。

(2)河流

35条入滇池河道中,牧羊河、冷水河、洛龙河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优;盘龙江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达标;新宝象河、柴河、马料河、南冲河、大河、白鱼河、古城河、东大河、老宝象河9条河道水质类别为Ⅳ类,污染程度显著减轻;金汁河、大观河、捞鱼河、船房河、乌龙河、中河、茨巷河、老运粮河、姚安河9条河道水质类别为Ⅴ类;新运粮河、西坝河、虾坝河、金家河、海河、大青河、采莲河、广谱大沟、小清河、枧槽河10条河道水质类别为劣Ⅴ类;五甲宝象河、六甲宝象河、老盘龙江3条河道断流。

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水质为劣Ⅴ类,超标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倍数0.23)、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49)、总磷(超标倍数0.35)、氟化物(超标倍数0.07)。普渡河(普渡河桥断面)水质现状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

牛栏江崔家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未达到考核目标,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15);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水环境保护目标。小江四级站断面水质为Ⅳ类,姑海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达到水质保护目标。金沙江干流蒙姑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达到水质保护目标。

南盘江柴石滩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狗街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禄丰村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均达到水质保护目标。阳宗海主要入湖河流中,阳宗大河水质类别为Ⅲ类,摆依河(引洪渠)、七星河水质类别为Ⅲ类,均达到水质保护目标。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清水海、云龙水库、松华坝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宝象河水库、自卫村水库、柴河水库、大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自卫村水库水质达标率80.43%,其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 城镇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4。主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先降后升,2013最低91.32%,2015年回升至97.81%。空气污染由煤烟型向以臭氧和细颗粒物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发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呈现下降趋势,无酸雨发生。大气扩散条件不好时,仍有细颗粒物和臭氧超标问题。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均能达二级标准,总体保持稳定。

3. 城镇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较好,主城建成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达二级(较好),噪声平均值53.5dB(A)。50条主干道83个路段测点平均等效声级68.8dB(A),声环境较好以上路段占91%。平均等效声级1、3类区昼、夜间均达标;2类区昼间达标,夜间超标率13%;4类区昼间达标,夜间超标率100%。噪声以生活源和交通源为主,占84.1%。各县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总体水平基本达二级。

4. 生态环境状况

生态环境质量良好,EI指数72.52,森林生态系统、湖滨湿地、城市绿地、农村生态环境等建设取得成效,水土流失与石漠化得到一定控制。全市森林覆盖率50%,林木绿化率54.73%;湿地面积6.05万ha,其中自然湿地4.62万ha,人工湿地1.42万ha,湿地植物507种,隶属105科281属;建成区绿地面积1.57万ha,其中公园绿地0.38万ha,生产绿地0.05万ha,防护绿地0.12万ha,附属绿地0.77万ha,其他绿地0.25万ha,全市绿地率38.3%,绿化覆盖率41.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2m2;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分,现有基本农田10.96万ha,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19.32万ha。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三、 昆明市“十三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一)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明我国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的科学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2015年初,习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应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生态文明的排头兵。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党政同责。国务院相继发布了“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明确了近、远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厘清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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